下家买房时"吃药头" 发现房屋沉降可退房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房地产时报 2005-07-08 14:43
案例
买卖双方期房转让签订了定金协议,约定定金为人民币5万元。买方约定,签定金协议当日除支付该笔定金外,还支付上家人民币35万元的预付房款。签定金协议前,双方还约定协议完成后,上家便将该房地产交付下家使用。但签约当日,上家以开发商延迟交房为由将原口头约定的交房时间推迟了3个月,并且拒绝说明开发商延迟交房的理由。签订定金协议两个月后,下家从其他途径得知该房地产由于沉降问题严重,检测不合格,因此开发商无法交付该房屋予业主。下家因此提出要求解除原定金协议并不再购买该房地产。上家提出,若下家不购买该房地产属于违约,要没收对方已付的40万元房款。
分析
该交易涉及以下几点:一、卖方在出售该房地产时存在故意隐瞒该房存在的重大质量瑕疵。二、买方在此种情况下提出将不再购买该房屋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三、买方行为若构成违约,应当支付多少赔偿款,卖方是否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40万元房款。
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这一交易中,卖方以不知情为由故意隐瞒该房地产房屋沉降的事实,导致买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购房定金协议。可见,该定金协议是可变更、可撤销的。买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在定金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若买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则属于单方违约,卖方有权依照定金协议的约定,将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全额扣除。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