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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空调不制冷 房东强扣近万押金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深圳商报   2008-06-30 10:38

   租来的房子入住之后,才发现马桶水龙头是坏的,空调不会制冷,下水道堵塞,和房东协商维修迟迟得不到解决。租约期满退房的时候,房东却以弄坏房子里的东西为由,私自扣下近万元押金。租来的房子出现问题,几乎每一位有过租房经历的市民都遇到过,维修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买单呢?

  出租屋马桶水龙头都坏了

  去年6月份,邬小姐在福田区振华路航苑大厦租了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子,租金是每个月4700元。“入住的时候挺匆忙的,没有仔细察看就签了租一年合同,结果住进来第一天就发现,卫生间里马桶和水龙头都是坏的,客厅和房间四部空调中有三部也是坏的。”邬小姐告诉记者。

  由于实在是热得受不了,邬小姐与房东协商,希望能够把空调修好。而房东张阿姨则认为,空调是邬小姐入住之后坏的,应该由租客负担维修费用。经过多次交涉,协商结果是客厅里的空调维修费双方各出一半,而房间里空调维修费则要邬小姐全部承担。

  邬小姐说,房子里的空调都是十几年前的旧机子,老化得很厉害,维修起来费用肯定不少,她就只修好了客厅里的空调,没修房间里的两部空调,她把相关情况告诉了张阿姨。

  不修好空调 不让取押金

  今年6月19日,房子租约到期,邬小姐没有选择和房东续租。在把房子打扫干净,东西全搬走之后,她准备向房东张阿姨要回9400元押金,没想到对方一口拒绝:“房间里的那么多东西被你们弄得乱七八糟,不修好或者赔偿损失的话,押金就别想要。”

  邬小姐说,房东所说的“弄坏的东西”都是入住时就已经坏了,洗衣机下水道一直都是堵的,房间门也都是坏的。但为了拿回近万元押金,邬小姐只好按房东所说的情况,自掏腰包找人修。折腾了几天之后,邬小姐再次找到房东张阿姨,想要回押金,结果再次遭到拒绝:“房间里空调还是坏的,你什么时候修好了再来要押金吧。”

  邬小姐则说,空调从她住进来就是坏的,当初协商维修时就已经告知房东了。双方僵持不下。

  律师称合同无约定应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记者采访了两位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建国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凡是合同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合理损耗应由出租人承担,而人为损坏由损坏人承担,作为责任方的房东不及时处理,发生问题或损失扩大应由其承担和处理。从邬小姐反映的情况看,空调出现损坏应由房东张阿姨承担,在邬小姐退房时,房东强行扣下承租人租赁房屋保证金是不妥的。

  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的林志灿律师则表示,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林律师还特别提醒,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前必须仔细检查,存在争议的区域要事先与房东沟通好,或保留一定证据以便证明争议区域的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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