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旭:斩断地主与房企的暧昧关系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 2009-09-29 14:51
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曾明确,一国财富可分成三个部分:土地的地租,劳动的工资,资本的利润。与之相适应,形成了文明社会中的三个基本阶层,靠地租生活的地主,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靠利润生活的雇主。对于当前我国房地产业而言,实际意义上的地主就是地方政府,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实际是40-70年地租的一次性缴纳;而开发商就是雇主,其利润
率远超社会平均利润率,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07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利润率为10.41%,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营业利润率只有6.79%。
有趣的是,这两个阶层的利益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有明显不同。地主阶层利益与社会利益密切联系,只有经济发展,地租水平才能提高。所以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制造业巨头落户,动辄划拨或低价出让上千亩工业用地,实在无可厚非。然而,所有的地主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相对于雇主和劳动者阶层,他们获得收入无须劳心费力,所以慢慢成了懒惰、无知的一族,乡坤是突出代表。近些年普遍存在于我国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不思谋划长远发展战略的城市,亦非少数。
雇主阶层,所关注的是利润率的高低。利润率与地租及工资不同,并非必然随着经济繁荣而提高,也不随着社会的衰落而下降。相反,它在富国自然低,在穷人自然高,所以发达国家的资本最喜欢去穷国投资,上世纪90年代欧美资本大量涌进我国,就是这个道理;在迅速走向灭亡的国家资本的利润率最高,也就是所谓的“发国难财”。在这三个阶层中,雇主们最为精明,时刻不停的为了提高投资和经营水平而学习新知识、观察社会新变化、筹划新方案、把握新机遇,这让他们成为社会精英,不仅在经济领域,同样在政治领域握有很大的发言权。众所周知,地产商群体已成为我国诸多行业中,最具知名度、发言权的群体,而且还在源源不断的吸引着各路精英进入这个行业。
应该说,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行业渐趋成熟,房地产业最暴利时代已经过去。但与地主乡绅相比,雇主阶层更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常常利用乡绅的愚笨、慷慨,劝说他们放弃自己和公共利益。事实证明,我国的开发商群体,影响政策制定的能力同样很强;至于在跟地方政府的谈判交涉中,获取利益的能力就更不容质疑了。比如,2007年楼市疯狂期各地涌现的诸多地王,目前仍未开工的比比皆是,甚至至今没付完土地出让金的也不在少数,这种做法皆属违反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违定。
作为地主的地方政府,笨点不要紧,总归还能以土谋利;作为雇主的开发商,利润率是降了,可比起其它行业还是肥得流油;可作为靠工资谋生的劳动阶层,无疑是三个社会阶层中最弱势的,望高房价兴叹的人,正越来越多。在这一形势下,弱化地方政府的地主意识,监管地产商的开发与经营,保障普通工薪的居住权利,应成为中央理顺中国房地产业乱相的指导思想。(杨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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