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济或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 面临四重调整叠加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刘树 2009-10-14 14:55
四、努力延长新一轮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
中国经济在有效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中,2010年有望进入新一轮(第11轮)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现在,又到了要说“努力延长经济周期上升阶段”的时候了。
在第10轮经济周期的上升过程中,2003年1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要倍加珍惜当前经济发展的好势头,巩固和发展这个好势头”。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采用“经济周期”概念对我国经济走势进行分析和判断。当时,笔者曾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努力延长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载于《人民日报》。现在,第10轮经济周期即将结束,其实际运行结果是,上升阶段8年(2000年至2007年),下降阶段2年(2008年和2009年)。上升阶段一直延长到8年,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发展史上还是首次。
新一轮经济周期即将到来。无疑,我们要继续努力,尽可能地延长新一轮周期的上升阶段。怎样延长呢?根据以往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最基本的是要把握好两点:一是要把握好新一轮周期的波形,二是要把握好新一轮周期的适度增长区间。
(一)把握好新一轮周期的波形
从我国已有的10个周期看,在波形上,主要有三种波动模式:
第一种是“大起大落型”。第二种是“大起缓落型”。第三种是“缓起急落型”。在新一轮经济周期,我们应该争取实现一种新的良好的波动模式,即“缓起缓落型”。这就是既要缓起,也要缓落。在周期上升阶段,要尽可能长时间地缓起;在周期下降阶段,要平稳地小幅缓落。
(二)把握好新一轮周期的适度增长区间
要实现“缓起缓落型”的波动模式,关键是要把握好新一轮周期的适度增长区间,这就是对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把握问题。
目前,关于回升后中国经济应保持怎样的增长速度问题,已开始在媒体上讨论,预计很快会热烈起来。大体有五种意见:
第一种,认为中国经济今后不应再追求高速度,而应实现7%———8%左右的中速发展。
第二种,认为经济全面复苏后,仍可保持10%以上的高增长。
第三种,认为今后十几年(2008-2020年),有可能保持9%以上的增长。
第四种,认为5年内(2008-2012年),平均增速可达9.5%以上;随后10年(2013-2022年),将达8.5%;再随后10年(2023-2032年),将达7.5%。
第五种,认为在新一轮经济周期内,或者说在今后一个中期内(如8年左右,2010-2017年),可保持8%至10%左右的适度高位增长。
本文主张第五种观点。这包含四层意思:一是速度不能太低;二是速度不能太高;三是把握适度增长区间及其相关因素;四是紧密跟踪和适时调控。
1.速度不能太低
在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不宜低于8%。若低于8%,就会给企业经营、城乡就业、居民收入提高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困难,给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严重困难,这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GDP增长率在2008年第四季度降低到6.8%,2009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别降低到6.1%、7.9%,给企业生产和城乡就业带来严重挑战,使全国财政收入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除2008年12月)连续出现负增长。可见,经济增长率低于8%不行。
2.速度不能太高
我国经济周期波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反复告诉我们,“大起大落”的要害是“大起”。因为过急、过快、过高的“大起”,容易产生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通胀的巨大压力,容易造成对经济正常运行所必要的各种均衡关系的破坏,从而导致随后的“大落”。在我国以往10个周期中,各高峰年份的GDP增长率分别为:1956年,15%;1958年,21.3%;1964年,18.3%;1970年,19.4%;1975年(“文化大革命”后期),8.7%;1978年,11.7%;1984年,15.2%;1987年,11.6%;1992年,14.2%;2007年,13%。从我国的经验数据看,经济增长率不宜高过11%以上。
3.把握适度增长区间及其相关因素
在今后一个中期内,中国经济为什么能够保持8%至10%左右的适度高位增长呢?我们前面所分析的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结构的七大变化,也就是推动经济高位平稳增长的七大因素,在新一轮周期中仍然会发挥作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城市化率的提高,以及相应的房地产业特别是住宅业的发展,仍然是新一轮周期中重要的动力源之一。
对于我国未来城市化率的提高,学术界有不同看法,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未来10年内城市化的发展还是有较大空间的。这不仅包括在数量上有提高城市化率的问题,而且包括在质量上还有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问题,诸如在城市中加强日常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化教育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加强广大居民(包括原有城市居民和进城农民工)的住宅建设等问题。目前在我国,一方面,大部分的一般商品是产能过剩,而另一方面,许多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供给(如上述各种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还远远不足。这为我国经济未来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
为了顺利地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发展,特别是更好地使住宅业成为新一轮经济周期的重要支柱产业,就必须有效地解决房价不断上涨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严重影响城市化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安定。我国住宅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原先,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中的住宅问题主要是由政府包,住宅严重短缺;后来,住宅商品化了,完全推向市场,推动了住宅业的大发展,也使房价不断攀升;再后来,把市场化和政府责任相结合。现在看来,为有效抑制房价不断上涨趋势,必须进一步采取“釜底抽薪”办法,即把政府保障部分再加以扩大,不仅把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从市场中抽出来,而且要把城市中等收入群众住房问题也从市场中抽出来,纳入政府保障范围。但对城市中等收入群众的住房保障是“保”人人都有居住权,都能租上房,而不是“保”人人都有房产权;而且是在政府保障下,进行市场化操作,租住房有高、中、低档,可自主选择。
4.紧密跟踪和适时调控
我们说努力延长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并不是说在周期的上升阶段要使经济增长率一年比一年高,而是说要使经济在适度增长区间内保持较长时间的平稳增长和轻微波动,而不致很快引起经济增长率的显著下降。我们要充分注意,在一个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经济增长具有上升惯性。在上升过程中,在部门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在固定资产投资与产品生产之间,在经济扩张与物价上涨之间,具有连锁扩散效应或累积放大效应,这就使经济增长有从一般“较快”、到“偏快”、再到“过热”的风险。这就要求宏观调控部门紧密跟踪经济走势的发展和变化,适时适度地不断进行必要的调控,尽可能地延长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和尽可能平稳地对过快上升态势进行调整。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原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刘树成1945年10月生于上海。祖籍河北省武强县。1962年毕业于天津南开中学,196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1962年至196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学习;1967年至1978年,先后在4595部队锻炼和在山西省偏关县委、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78年至1981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学习,获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0年,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德尔经济学院和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大学做访问学者。1985年8月至1998年9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1998年10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研究》主编、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材编写课题组首席专家。曾多次参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工作。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研究,特别是中国经济周期波动问题研究。
主要著作有:
《中国经济的周期波动》,《中国经济周期波动的新阶段》,《繁荣与稳定》,《经济周期与宏观调控———繁荣与稳定Ⅱ》等。
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届(1977-1991年)、第二届(1992-1994年)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五届作品奖(199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孙冶方经济科学第七届(1996年)、第八届(1998年)论文奖等。
(责任编辑: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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