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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察四万亿配套资金 土地出让收益可配套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10-15 16:54

  

  而这个情况在一些发达地区也存在。

  浙江在10月10日召开了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确保项目进度,及早谋划项目储备、严格项目管理。要千方百计加强项目保障,大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三个“百分之百”任务的圆满完成。

  他指出,中央检查组将很快进行检查,为此各地应该确保资金到位,整改到位,特别是一些没有完备的手续尽快办齐。

  该省水利部门10月13日发布9月底投资旬报显示,截至9月10日,该省第二、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已全部落实。但第四批扩大内需项目由于舟山大陆引水二期、洞头陆域引水一期等地方配套投资超配较多,实际仍存在地方配套资金缺口6859万元。

  为此,该省水利厅厅长陈川在9月27日的全省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指出,各地要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列入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水电项目,各地要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确保‘三个100%’的要求,确保于今年9月底以前开工,今年10月底以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明年3月底以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土地出让收益“开口子”

  尽管中央政府为了让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首次提出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投资配套的问题,但是多位地方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此前地方或已经预支了卖地收入用于项目配套,或认为卖地收入也无补于事。

  中部某省财政厅建设处的人士告诉记者,让土地出让收入纳入中央投资配套资金,只是可以解决资金暂时短缺,以及土地收益运用不规范的问题,这对审计署有好的交代。但是资金缺乏的问题并未解决。

  一位云南财政厅官员向记者表示,云南2008年全省的土地出让收益为160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只去掉对拆迁等补偿后)只有16亿元。而这16亿元的土地出让净收益,30%要用于国土整治。10%要用于廉租房建设,5%要用于农民养老金资金筹备等。这样一来,实际能最终用于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只有40%。

  云南省本级财政对土地出让净收益能控制的只有9%的比例(约为1.5亿元)。但是即便是9%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也不能完全收上来。比如昆明对省级上缴的土地收益很多并未执行。原因是如果强行上缴,势必导致昆明的财政出现巨大的赤字,而且昆明由于用融资平台贷款了不少资金,2010年将进入还贷高峰,这会导致昆明的财政更加紧张。


  “现在土地出让净收益本来盘子就不大,但是无论是哪个地方都盯着这笔钱,省级对这笔资金控制能力有限,至于用于中央投资项目配套,更谈不上。”云南财政厅的一位人士说。
  根据了解,云南省为了解决配套资金的问题,曾经想将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铁路建设。但是因为地县市反对作罢。

  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则告诉记者,目前各地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有的纳入地方财政收入统计,有的则算作基金收入,其使用情况也比较混乱,这方面需要尽快规范。但是如何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的问题,仍需要找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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