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房住,应是国家目标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2009-10-21 11:59
《环球时报》2009年10月19日社评
有关“二次房改”的传闻,牵动着千家万户。昨日有报道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开始调研,全面分析十年房改的得与失。民众普遍希望,政府未来会加大力度推行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住房的政策。
自1998年停止福利分房、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房地产几乎成为中国经济崛起和社会转型的最大推动力。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比“房改”前增加了数倍。住房的改善,成为走向小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围绕着房子,中国人的财富观、个人成功的衡量标准,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然而,“居者皆有其屋”,依然是目前中国社会的大问题。全国仍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到去年底,全国还有145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占房地产开发量的比例,从高峰期的20%衰降到近年的不足5%。
与此同时,土地财政已成为中国多数地方政府的第一财政,由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创造的税收,在许多县市的增幅高达50%,甚至100%。房地产的畸形发展正不断加剧着经济结构失衡和战略产业空心化。
目前,中国城市房价已超过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规定的住房合理价格的3-4倍。主要城市房价不断走高的趋势如果得不到控制,将进一步加剧贫富分化,破坏社会的整体和谐。
可见,如何调适房地产政策,涉及的不仅是中国亿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中国民众的安居乐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调整政策,并不意味着颠覆过去的改革路。十年来房改走市场道路的选择并没有错。但住房不是普通商品,它还体现着社会公平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住房问题直接关系到民众利益。政府最主要的作用是如何确保民众基本权利的实现,而不是如何从市场中更多获利。是政策调控市场,而不应是市场“调控”政策。对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尤其如此。
目前看来,最重要的是改变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局面。参照福利国家先进经验,中国必须明确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上的投入和责任,将政府的短期利益与社会的长期发展结合起来。
只有通过住房保障制度的全面完善,把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置于政府房改政策的中心,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才能降低恶性炒房的可能性,才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康的中国投资市场环境,防止官商勾结等不良社会现象。
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城市和农村都有许多住房遗留问题。要保证每一个人都有房住,且尽可能住得好,是相当不易的。政府责任十分重大。
住房问题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的普遍住房水平,体现的不仅是发展水平,更是分配公平的水平。哪里的住房问题解决好了,哪里的政府就能得到民众更多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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