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焦点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二次房改”思路大谬不然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易居研究院   2009-10-26 17:19

  在市场有效地发挥作用的时候,人们感觉不到市场的存在,也感觉不到市场不存在给人们造成的痛苦。许多人将市场受到人为干预造成的恶果归罪于市场,试图通过更加严格的管制得到更好的结果,其用心是良善的,但后果却是极其危险的,如果这种思路延续下去,只会使改革开放几十年的成就毁于一旦。人们从来不回过头来想想,如果更加严格的控制能够带来住房条件更快地改善,那么计划经济当是最好的资源配置方式了,但是过去的历史告诉我们,计划经济下、强大的行政干预下只会使住房存量日益萎缩,人们的居住条件难以改善,唯一带给人们的是免费等待几十年的空话。

  最近出现的所谓十四位专家提出二次房改建议书就是否定市场化改革成就,走回头路的典型,我们相信十四位专家抱着改善民生的良好愿望,也相信他们是基于民众的利益提出这一方案的,但是良善的用心并不能说明方案的科学性,反而越是良善的用心可能导致越坏的结果,同时对这种恶劣的后果更难以消除。

  “二次房改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中称,二次房改方案“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简称‘三三制住房制度’和‘三三制房改方案’、‘三三制房改路线图’,改革目标是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买得起,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良性发展的住房供应体系”。由此可见,建议书的思路是试图将市场区隔开来,划分为三个彼此分隔的市场,设定每个市场运作的条件,那么必然会加大人群区分甄别的难度和成本,同时难以保证我们希望的人群规规矩矩地入住希望的住宅。

  建议书的方案排斥市场,所谓二次房改是重新引入行政过度干预,从而将大大降低资源使用效率。这种做法无疑是开历史倒车,由于政府官员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其决策一定会相对不谨慎,出现问题也很难迅速改正,由政府主导的住房开发活动必然会出现与人们的需求相脱节。同时,由纳税人提供的资金为一部分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人,即使是收入偏低的人群)提供住房同样是不公平的、不义的,一部分人收入低不是应该得到补贴的理由,即使道德舆论同意运用补贴来满足一部分人的住房需要,也不能说明这种补贴是合乎正义的。

  一旦我们执行“三三制的住房制度”,那么处于低端的住房类型必然是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当资产无法流动或流动受限时就是死资产,无法有效地实现资源的迅速转移,也无法把资源配置到最有利可图的用途上去,这样就会人为地加重社会负担,降低资源使用效率。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安排大量的劳动力于公共住宅的建设、分配、管理和维护之中,这类劳动并不增加可用的产品和劳务,是将稀缺的资源用于只耗费代价的分配领域,整个社会的净福利后果一定为负。

  建议书的方案说明中认为高房价是2006年后开发商恶性竞争的结果,这更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实际上,高房价非但不是开发商恶性竞争的结果,反而是开发商积极竞争在无意间所带来的社会贡献,也就是说,开发商寻求利润的过程中,开发出适应人们需求和偏好的住房,满足了人们的居住要求,使人们的居住状况在短短二十年间有了飞速的发展。看不到这一点甚至否定这一点一定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提出错误的方案。

  建议书希望通过房改控制房价的建议同样存在问题,如果建议书专家们认为住房市场供不应求,那么一旦控制房价,必然需要其他的分配方式,在所有分配方式中只有市场方式更加富有效率、更能抑制寻租行为,其他分配方式往往具有武断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就为权钱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甄别符合条件者、剔除假冒者也变得异常困难。也就是强化行政干预、限制房价会导致更多的寻租空间,与之相连的腐败问题只会进一步增加。当然,如果建议书专家们认为住房市场供过于求的话,这时的干预本身就是多余的,除了会增加行政开支以外不会有任何的好处。

  如果真的要进行二次房改,理想的做法不是更多的行政控制,也不是人为地把市场分裂开来,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比如放开土地市场、土地所有制改革、允许以个人和群体合伙等方式开发住宅、取消房地产开发的准入门槛、简化房地产开发审批流程。用市场这种允许人们试错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住房制度,这样我们就会得到更加合理的住房分配格局,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利用稀缺的土地资源。(孙斌艺)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