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焦点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房贷收紧信号:第二套房认定标准趋严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11-05 09:13

 “二套房”认定猫腻

  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规定,“二套房”认定应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

  但此前,由于对“改善性住房”的认定不清,许多银行并没有严格执行二套房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的政策。

  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负责人称,今年个人房贷增量较多的银行,不少都在竞争中采取了变通方式。而二套房的认定要回归正常,应比照之前的假离婚、假声明等“乱象”有针对性地来“拨乱反正”。

  这位负责人介绍,此前部分银行在放贷时,利用一些漏洞,规避了“家庭”概念。比如,征信系统具有滞后性,有时已有一套房的夫妻再买房时,征信系统若显示这两人“未婚”,银行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仍为其提供首套房优惠。如果征信系统显示“已婚”,购房者还可以在银行默许下签订一份“离婚协议”,等顺利做完贷款后再“复婚”。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夫妻一方已有多套房产,欲再购房,银行可允许客户写一份声明,说明自己已还完贷款或已出售房子,无需证明文件,而银行并不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上述人士透露,深圳部分银行还在依此模式操作。

  第三种情况是,银行会“暗示”有多套房产的购房者找一个无房产的人成为“联合借款人”,而银行会以无房产客户为主借款人,这样就能按首套房的优惠政策放款。

  深圳银行同业汇总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个人信贷(包括消费贷)余额3275亿元,相比年初新增699亿元。其中,新增量排在前三名的分别是:中行162亿元,建行142亿元,农行121亿元,工行114亿元。

  前述深圳房产中介按揭部负责人亦表示,国有行的确表现较为激进,这些猫腻在国有行普遍存在,在部分股份行中也有。

  除了“个人”标准或“家庭”标准之外,关于“二套房”还有不少问题界定并不明晰,使得一些银行在执行中有松紧自如的空间。

  比如,已有一套贷款购买的住房,产权人涉及父母和子女两代人,那么,其中的子女要另外购买首套自住房时,算不算“二套房”?父母为子女购买住房,但产权人是子女,算不算“二套房”?子女为无购买能力的父母买房,算不算第二套房?虽有过贷款经历,但业主在贷款还清后将住房出售,然后再买入新的自住房,又算不算“二套房”?

  地产中介负责人介绍,上述第一种情形,中行等不会严格算首套房,工行、深发展等较严,算二套房。第二、三种情形,银行主要看借款人是否已有房,如已有房再购房,就算二套房。第四种,大部分银行都将贷款结清者视为购买首套房,给予优惠。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