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部分优惠政策年底或停 中介称近期房源增多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京报 2009-11-06 09:02
2009年11月5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近日透露,鉴于目前经济回暖、房地产市场向好的形势,2008年出台的一系列楼市优惠政策有可能在年底到期终止。被终止的政策可能包括契税、营业税减免;首套及改善型购房按揭利率7折优惠;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本金低额度等。
去年底,出于“保增长、扩内需”的需要,多部门分别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楼市的优惠政策。一年大限将至,这些优惠政策可能就此落幕。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鉴于目前经济好转,房市回暖,这些政策可能到年底取消。
去年底出台的一系列有关购房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二手房契税、营业税的减免;首套及改善型购房按揭利率7折优惠等。对于减税等直接刺激房产交易的政策,国务院给出的期限为一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政策是在经金融危机下,基于2009年不明朗的经济形势。
王珏林认为,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指标都在增长,他分析说,房地产市场形势向好,这些优惠政策可能很难存续。“这只是我个人基于现在房地产市场形势做出的分析。”
一位房地产专家昨日也表示,在业内,确实存在着房产优惠政策去留的讨论,其中,认为减免营业税等政策即将谢幕的人多一些。也有人猜测,对于首套住房的优惠政策,可能延续。
- 算账
国务院去年底公布今年营业税新政,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使用100万,购入一套买入价70万的房产
1、假定该房产不足两年转让:
新政:缴纳 (100-70)?.5%=1.65(万元)营业税
旧政:缴纳100?.5%=5.5(万元)营业税
2、假定该房产已超两年但未满5年转让:
新政: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旧政:缴纳100?.5%=5.5(万元)营业税
3、假定该房产已满5年转让:
新、旧政策均无需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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