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优惠政策到期 引发三种猜想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快报 2009-11-13 09:51
2009年元旦,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正式实施。随着年末的临近,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届时优惠政策是否会再延续一段时间呢?时至今日,国家层面并未作出明确回复。
【前沿观察】
个别省份或延续优惠政策?
有报道称,中央关于是否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的问题还未正式下定论,不过一些城市已经按捺不住了,个别省份甚至有意将房地产优惠政策延续到2010年末。
针对这一说法,有业内人士持置疑态度。不过,更多的业内人士则认为,无论这一消息是否属实,但某种程度说明了无论是政府,还是商家对终止优惠政策后的楼市走向比较担忧。
另据专业市场报告称,受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取消的影响,一些城市的商品房交易市场出现下滑迹象,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是大户型产品。同时,各界舆论也引起了国家主管部门的关注,特别是近期收紧的货币政策对成交量下滑的影响。
南城某房地产商朱经理表示,楼市走向受政策影响极力,所以延续优惠政策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楼市调控政策或现分化
在全国房价普涨的大环境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呼声越来越强。那么,一些省份或城市为何急于表态呢?或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的观点某种程度解释了这一现象。
“2010年各省房地产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鼓励提高房地产投资和自住型消费;湖南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植性措施。”王珏林在某会议上表示,整体上来看,2008年底出台的一些全国性房地产优惠措施,部分是会改变的。
由此可见,在信贷政策已经做出微调的当前,二套房贷利率及首付提高的调控效应已经在市场上表现出来,即部分城市交易量开始下滑,房价快速上场势头得到遏制。然而,受地域、经济、房价和消费水平不同的影响,部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刚刚恢复企稳期,通过“一刀切”统一调控似乎不利于各地区的经济稳定和发展,因此楼市调控政策或出现不同的程度的调控办法。
有消息称,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包括了湖南、吉林、安徽和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有压力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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