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卖房也要明算账 离婚了房子仍然是困扰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深圳晚报 2005-09-23 14:09
涉及买房无小事,两律师两小时接听50电话
儿子私下卖掉母亲房产无效
由于购房耗费购房者大半生积蓄,因此涉及到买房的事都无小事,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童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栋梁解答房地产方面的法律问题,两部热线在两个小时内接听了近50个电话,几乎没有一刻停歇。
母子卖房也要明算账
“我的儿子私自将我名下的房子卖了!”昨天,方女士(化名)打来电话的时候还颇为郁闷。她1994年购买福田区某大厦的房子,不久前方女士的儿子未经她允许,代她签名将房子委托给房地产中介公司转卖。购房者为此已支付给中介公司1.6万元定金。方女士不愿意卖,但是她很担心自己因此要承担赔偿责任。童新律师很明确地告诉方女士说,这肯定是无效合同,儿子是不能私自处理母亲的房产的。中介公司应将定金全额还给购房者,方女士无过错。
界定婚前婚后时间是关键
离婚了,房子仍然是困扰。刘小姐(化名)的父亲正在办离婚手续,离婚前单位分的一套军产房能否算父亲独有?李栋梁律师分析说,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定义要看房产的购买时间和结婚时间。刘小姐的父亲是1990年结婚的,房子是2002年办的证。如果结婚以后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的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刘小姐父亲的情况看,其房产证登记的时间在结婚后,这套房产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
李栋梁律师说,假设男女双方在今年4月30日买了房,5月1日结婚。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则各占50%份额,如果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100%归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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