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与绿城“婚变”始末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2009-12-14 11:24
在一次中国社科院企业战略发展研讨会上,记者发现,席间讨论最多的,仍是企业间的合作与整合。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无论合作多长时间,有效合作,创造的不仅仅是双赢,而分手的结果也并不代表失利。■本报记者 霍星辰 北京报道
从蜜月期就出现分歧的北京城建(600266)(600266.SH)和绿城(3900.HK)之间的“舟山合作”,终于以北京城建宣布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城建中稷实业公司股权的方式,告一段落。
控制权的转换
“舟山合作”的故事最早还要追溯到2004年。
2003年,北京城建开始接触浙江省舟山市长峙岛项目。该项目位于舟山本岛正南,开发用地6600亩,其中经营性用地4100亩。2004年,北京城建与香港中稷集团及香港德和公司合资成立了城建中稷实业公司(简称“城建中稷”)。北京城建持有城建中稷40%股份,中稷集团与香港德和分别拥有30%股份。2005年2月,为运作长峙岛项目,中稷实业成立了城建中稷(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城建中稷拥有项目公司96.875%的股份,而剩余3.125%股份由舟山市临城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拥有。
“北京城建成为形式上的控股方。”北京城建相关负责人称。
2005年到2007年期间,也就是绿城集团介入之前,北京城建在舟山项目上前期投入约2亿元,但工程进度却不尽如人意。“该项目规模大,前期规划需要反复论证,再加上舟山市政府在土地的控制上偏弱,这些都导致长峙岛项目进展缓慢。”一位熟悉这一项目的分析师告诉记者。
2007年11月,中稷集团和香港德和公司与绿城签署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后者。
“浙江绿城集团已经通过控制两家香港公司,间接控股了城建中稷。”记者在城建中稷北京城建方负责人发给城建集团董事长的《关于城建中稷股权相关事宜的汇报》中,看到这样的字样。
由此,绿城成为舟山长峙岛项目的实际控股人。
去留之辩
面对城建中稷的股权变化及绿城的收购条件,北京城建集团内部就转让还是保留城建中稷40%股份的问题产生了分歧。
“在通过认真调研和论证后,我们决定继续持有城建中稷40%股份。”北京城建上述负责人说,当时的调研分析表明去留各有利弊,但决定留下,主要是考虑到集团当时的情况和对市场的长远影响。
记者从北京城建当年对这一问题的调研报告中了解到,按照当时绿城开出的条件,如果选择转让股份,除可以收回前期成本外,北京城建还可以获得约1.8亿元的利润。但由于北京城建当时刚刚转让了世华国际中心项目,所以“短期内资金较宽裕”。
而对于继续持有股份的理由,报告中这样写道:“在隐形收益和损失方面,保留城建中稷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保持公司土地储备,促进再融资;在未来经营风险方面,公司转让城建中稷股权能彻底规避长峙岛项目的未来经营风险,但收回投资后,再投资新的项目,仍然面临经营风险。而公司保留城建中稷股权,将面临政策、市场等风险,但舟山市相关政府部门十分支持,加之优秀地产商绿城的介入,有效降低了政策、市场等风险……”
就这样,北京城建和绿城开始了“舟山岛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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