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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府发布四条房地产政策细则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中国上海   2009-12-30 17:57

  四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披露土地供应、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价格变动等信息,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研究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与土地招拍挂相挂钩,提高准入门槛。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虚拟交易、囤地捂盘、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严厉查处在商品房预售预订阶段,以各种形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信息披露,规范销售行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健全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加大违规、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在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对近日某媒体报道:“上海希望到2012年前,建设60万套经适房,由于各方面利益协调,最终敲下30万套的数据。”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信息有误。本市至2012年建设2000万平方米、约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从未变化过。至于建设60万套的说法,可能是把正在研究的建设30万套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工作混为一谈了。为了加快本市旧区改造,本市加大了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的建设力度,包括2008年起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内,计划至2012年建设30万套,约2000多万平方米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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