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四条”公布明确收紧二套房贷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上海青年报 2009-12-3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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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土地
根据新政,上海将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实施意见》明确通过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满足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同时强调严格土地出让批后管理,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保证住房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加快供应节奏。
加快研究公共租赁房制度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推进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住房方面要对符合廉租保障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通过配建、改建、收购等多种渠道筹措廉租房源,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经济适用住房方面当前要做好徐汇、闵行两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明年逐步放宽准入条件,扩大建设和供应规模,扩大享受面。
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要加快研究各项制度和配套政策,从规划、建设、供应、管理和退出等方面,建立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有效缓解本市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同时加快推进以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加快完善大型居住社区的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及商业配套等公共服务设施,我们希望能够提供良好、便利的居住环境,帮助广大市民安居乐业。
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披露土地供应、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价格变动等信息,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研究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与土地招拍挂相挂钩,提高准入门槛。
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虚拟交易、囤地捂盘、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严厉查处在商品房预售预订阶段,以各种形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加强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信息披露,规范销售行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健全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加大违规、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在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澄清
上海在2012年前建30万套经适房计划从未变
对近日某媒体报道:“上海希望到2012年前,建设60万套经适房,由于各方面利益协调,最终敲下30万套的数据。”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信息有误。上海至2012年建设2000万平方米、约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从未变化过。至于建设60万套的说法,可能是把正在研究的建设30万套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工作混为一谈了。为了加快上海旧区改造,上海加大了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的建设力度,包括2008年起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内,计划至2012年建设30万套,约2000多万平方米动迁安置配套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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