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模拟征收或全国推广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2010-01-06 13:27
■本地消息
深圳有条件试点物业税
事实上,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特别是省内经济发达的部分城市或许具备率先开征物业税的基础。2009年8月,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率先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作为深圳市第四轮财政体制改革内容之一,《安排表》提出,将简化房地产税税制,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定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据悉,深圳是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此前,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深圳不会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该负责人强调,《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中的有关规定实际上仍在等待中央审批过程中,“如果要实现财税体制改革,至少要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批才能实施”。
不仅如此,广东财税部门人士也认为,目前开征物业税依然未到时候。他表示,一是缺乏制度基础,比如住房、银行账户实名制等;二是缺乏经济支撑,推出该税意味着强行打压房地产,三是需要法律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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