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荣茂涉足南京“地卖卖”疑云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01-14 09:38
卖地“蹊跷” 备受争议
许荣茂拿地6年之后,在价格飞涨、竞争激烈的南京市场,又通过“补充协议”,还能以17.2亿元获得48.3万平方米新增开发面积,其背后的巨大空间,让张家圩小区居民和业内人士一片哗然。
南京市国土局对此的解释则是,2009年5月26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第31号会议纪要及规划局批准的方案,该地块建筑面积增加了48.3万平方米,按规定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市国土局与该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宁国土资让合[2009]补7号),此协议为容积率增加而签订的补充协议,并非协议出让。
“48.3万平方米系指建筑面积,并非土地面积,该地块土地面积不变。是由于对地块的容积率进行了调整而新增的建筑面积。”南京市国土局办公室人士表示。“下关区张家圩小区本来就位于宝善小区地块出让范围中,当时的土地受让人即为世茂公司。为了推进该地块运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土地受让人仍为世茂公司,因此不存在将该地块‘再次’卖给开发商”。
“经过长期的奔波,我们认为,是地方政府借棚户区综合改造之名,为实现充分体现地块的开发价值和对开发商的允诺,张家圩小区才被‘顺便’一起拆迁。”张家圩小区的居民说出了他们认为的真相。
上海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跃平告诉本报记者,公共利益的标准一直存在争议,在一些城市拆迁案例中,一般因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主要是市政道路、重点公共配套工程等情况,张家圩小区建成时间如此之短,却因开发商的整体开发而进行拆迁,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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