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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深三地房贷再调查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张玮    2010-01-15 09:20

  市场期待细则出台

  1月1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重申,对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第二套以上的带有投资和投机性的行为实行有效的风险控制,严格坚持首付不低于40%的要求,并未提及二套房的另一重大因子——利率。

  因此,有观点认为,各家银行今后或将以“国11条”的说法为操作指引,在7折底线的基础上,按风险实施定价,二套房贷利率最高达到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预计银监会近期会给出一个明确的指引,更好地控制银行业风险。

  有报道称,二套房贷在银行一线的对接窗口仍然进行该业务,但是在审批这一流程中,则基本上已经停止了,都在等待总行的细则。

  建设银行某支行个贷经理向记者表示,目前银行依然有自主拟定房贷利率的空间,各银行总行可能会出于抑制房贷业务混乱,以及银行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率先出台更具体细微的利率操作标准。

  不提“改善型”一刀切

  “国11条”明确表示,金融机构“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国11条”不仅明确规定二套房贷首付必须为4成,还首次取消了“改善型住房”的提法。

  有观点认为,“改善型住房”的提法是造成二套房贷混乱的重要原因,取消这一提法,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将更加明朗,可杜绝银行利用“改善型”打擦边球。

  此前,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做房贷调查时,房贷经理均会明确表示,第二套住房如果是改善型住房,可以按照一套房的优惠政策走,即首付两成、利率打7折。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却发现,大多房贷人员都表示“已没有那样的操作空间”。

  某国有银行房贷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国11条”并没有对利率提出明确限制,但在首付方面,4成首付是硬性规定,低于4成肯定属于违规。“照目前的形势看,对二套房的收紧主要在于首付方面,这也是银监会的老规定,现在国务院又重申了一次,在这个风口浪尖,谁也不敢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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