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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谁的紧箍咒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刘筱晨   2010-01-18 13:09

 透明销售:效力仍待观察

  此次出台的“国十一条”中,有一条也特别惹眼、令开发商头疼的问题,就是“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此前,关于预售制度,行业内部有不少潜规则。一些开发商利用领取房屋预售许可证来间接捂盘,每次申请预售仅仅申请几个单元甚至几层。还有些楼盘在政府网站公示中仍有大量可售单位,但是房屋销售却告知“卖得特别好,已经不剩几套了,政府网站数据滞后”。

  基于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要求开发商明码标价,就是明确减少了他们的炒作空间,将对开发商造成很大的压力,会对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市场可能冷下来。

  此前,媒体频频披露的开发商捂盘、囤地,而“国十一条”里提出的这项要求,无疑是打击和防止捂盘囤地的有效举措。

  “信息透明化,是抑制开发商炒楼、利用中介抬高房价的有效措施,对购房者也是一种保护。”业内人士表示。

  事实上,早在2007年,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南京“一房一价”规定,也明确要求开发商在售楼处必须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与浮动幅度等相关信息。新规执行后,开发商只是在定价的过程和手续上变得稍微繁琐一点而已,因为一旦定价将不可改变,不像过去那样可以随意调整。但是,如何定价、如何在浮动的幅度上做些“文章”,仍是开发商主导。

  无独有偶,上海市地方政府也曾要求过开发商明码标价,但是一直都未得到有效执行。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一次性推出房源、明码标价等要求,在执行和监管上有一定的难度。要取得效果必须有严格的执行措施。

  显然,关于预售许可如何更加透明、预售许可最低规模如何规定,也将成为左右未来市场走势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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