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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与上实发展和解 已支付2849万元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观点地产网   2010-01-18 15:55

  上海万科于2010年1月29日前向上实城发支付合作价款2849.27万元人民币,签署了和解《协议书》。

 1月15日,上实发展公告称,经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进一步协商,双方就上实城发对上海万科逾期支付合作价款诉讼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上海万科于2010年1月29日前向上实城发支付合作价款2849.27万元人民币,且双方已于2010年1月14日就以上协议事项签署了和解《协议书》。上实城发已于2010年1月15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有关诉讼请求。

  此前,上实发展曾于1月4日发布公告称,日前,上实城市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后者决定受理上实城市对上海万科逾期支付合作价款的起诉。

  公告称,2006年4月25日,上实城市和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万科签署《合作协议》,上海万科以1.44亿元增资入股上海加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后,加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8亿元,上实城市持有其18%的股权,上实东滩持股2%,上海万科持股80%。增资前,上实城市持有加来公司90%的股权,上实东滩持股10%。

  增资完成后,两公司以8.91亿元的价格将加来公司20%股权一并转让给上海万科。

  2007年1月26日,上实城市向上海万科转让其持有的加来公司18%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办理完成,但截至诉讼之日,上海万科仍有2849万元款项未支付。

  为此,上实城市于2009年11月30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万科支付2849万元及逾期利息6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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