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住宅制度对中国房价的多重启示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华网 2010-01-19 15:37
公共住房政策没有阻挡住泡沫
虽然日本在住房保障制度设计方面极尽智慧,但在刘洪玉看来,这并不能代表日本对高房价的治理也同样成功。
“不然就不会有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价泡沫危机了。”刘洪玉说。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中国从2004年开始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恰恰是吸取了日本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经验教训,中国政府从彼时起就对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重视程度很高。”
刘洪玉强调,从日本的经验中可以看出,“公共住房政策的首要目标是解决住房问题而非市场问题,它可以给住房市场的稳定提供一个基础,但不是调控房地产的主要工具。”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查阅日本对高房价的调控手段时发现,有大部分与我国现行手段近似或雷同,比如房源供应调节、税收调节、土地调节以及限制外来资金购房等等。
经过了房地产泡沫的洗礼后,一些在国际上被认为行之有效的手段,在日本政府的调控工具菜单中得到强化,比如发挥住房租赁市场的作用。
目前,日本全国自有住房比例为60%,租赁住宅比例接近40%。而东京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形成相反态势,租赁占到57%以上,自有产权占40%左右。大都市面积较小的高层出租公寓正成为发展趋势。
相关研究人员认为,这也对中国目前正在兴建的保障性住房有着借鉴意义。
背景资料
日本“公团住宅”模式 起源与发展:二战后,日本住宅供应严重不足,缺房户为420万户,只好建一些简易住宅解燃眉之急。即使这样,到1955年全国缺房户仍有274万户。为解决住房问题,日本政府颁布了《日本住宅公团法》。依据这一法律,经当时的日本建设省批准,“住宅公团”于1955年设立。《日本住宅公团法》中对“公团”的业务范围规定为:住宅建设、住宅管理、住宅用地的开发、与住宅区相关的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性质:“公团”现在的名称为都市再生机构,开发的住宅习惯上被称为“公团住宅”,主要向中低收入家庭出租或出售。建成后的“公团住宅”以出租或出售的形式提供给居民,80年代以来,半数以上住房供出售,其余出租。供应方式是通过公开抽签、先到先得的方式决定迁入者。 成效:从1955年到2000年3月,累计建设“公团住宅”150万套,为解决日本住宅不足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公团住宅”中既有出租住宅(占53%),也有商品住宅(占21%),还有“公团”建设后出让给土地所有者,以便其经营出租住宅业务的“民营出租用特定出让住宅”(占26%)。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