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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涉关系复杂 今年能否开征物业税仍是问号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0-01-28 10:24

    商业地产或成开征起点

  截至目前,物业税在试点城市空转已经有6年多,但是依然处于“要不要”、“该不该”、“何时开征物业税”的讨论中。

  对于物业税开征需要的条件,中国社科院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表示,税务局首先要掌握每一位公民名下的房产信息,如果按市场价评估,还要掌握这些按市场价评估的信息;其次,物业税还牵扯到怎么设置免征额或者税基,到底哪些人应该交物业税,哪些人可以免交。

  重庆大学建管学院教授陈德强称,在全国部分城市“空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后,需要全国范围内更大的样本来进一步检测空转所取得的成果,为开征物业税取得更多数据,以制定更为完善的政策。物业税开征时间表又提前了一步,但在今年开征的可能性不大。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刘桓介绍,物业税也可以分步骤实施,第一步就是商业地产。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已经具备了。通过这个办法对房地产的税收做一些调整,变成和物业税接近的方式。目前商业地产是谁经营谁缴税,其实应该谁拥有谁缴税。所以要改经营者缴税为所有者缴税。此外,税率有些偏低,征管办法也要进一步完善。

  “中国物业税改革研究”课题组执笔人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王晓明认为,关于税率设计,中央应设计统一的税率范围,同时允许各地方政府在此范围内自行选择。通过不增加居民税负的“倒推原则”,并考虑纳税人的承受力,税率范围不宜定得过高。其课题小组根据测算,认为定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0.3%—0.8%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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