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政策研究报告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易居研究院 2010-01-28 14:30
2、税收政策盘点
政策一:5月21日,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规程》自6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政策二:5月25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研究开征物业税。此前,北京、辽宁等10多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讨论持续了四五年之后,再次成为今年上半年楼市的焦点话题之一。
政策三: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遏制炒房现象。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中的四大税种的优惠措施,只有营业税优惠取消,契税、个人买卖印花税、个人转让出售的土地增值税还继续维持。政府调控房市采取了平稳的步骤。
政策四: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这是落实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政策。除了年限变化外,值得关注的有两点:第一,普通住宅交易受到税收优惠;第二,通知规定:“为维护正常的财税秩序,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免税,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政策评析:由于2009年是房地产政策相对宽松的一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总体而言是围绕着促进房地产开发和消费布局的。上半年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并带动了新房市场的迅速恢复。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回暖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宏观经济的恢复。
不过随着税收优惠期限的结束,优惠政策是否延续一度成为市场热议的焦点。政策是为市场服务的,反过来,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相应的政策也会进行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也将遵循这样的规律。由于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部分城市的房价和成交量已经超越了历史最高纪录,楼市投机盛行,市场已显过热迹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就要适当退出,从而起到降温楼市的作用。
营业税“2转5”对于抑制投机性购房消费具有明显的作用。物业税虽然短期内难以出台,但物业税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始终绕不过去的一个弯子,政府在物业税上的任何动作和进展都会引起市场的骚动。这就是目前阶段物业税的巨大影响威力。总体而言,税收是政府进行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使用得当可以起到促进楼市发展,稳定楼市价格的良好作用,但如果使用不当,则往往效果与期望差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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