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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变相炒卖土地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易居研究院   2010-02-03 14:24

  1月27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第五条明确表示,要“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管理,防范恶意炒卖土地行为”,房地产用地在规定时限内投资额未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的,土地使用权严禁转让、联营合作、作价出资(入股)、抵押。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变相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

  易居分析:从海南近况来看,《通知》的出台有其特殊的背景。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海南的土地市场炒作之风再次盛行,并随着海南省暂停土地出让、暂停审批新的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决定的做出,而愈演愈烈。楼市前景一片光明而新项目审批却被暂停,使得开发商饥饿的目光毫无例外的都投向了土地二级市场。

  对土地二级交易市场管理,我国自有一套完整的交易体系,但实际情况是,直接进行土地转让,不仅限制多,如要求建设完成开发量的25%以上,更重要的是获利方将要交纳30-60%的土地增值税。由于近年土地增值厉害,以股权转让为名转让土地成为了土地二级交易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也成为非法炒卖土地者的惯用伎俩。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变相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对于海南“炒地者”来说是当头棒喝。

  但与业界普遍认为的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变相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将对企业融资造成巨大影响不同,在笔者看来,“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变相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并不等同于“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转让土地使用权”,对于资金存在困难,必须引入资金或进行联营合作的企业,完全可以提早进行融资,以避免风险。(张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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