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或再次清算 开发商坦言有对策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信息时报 2010-02-05 10:14
近日,宏观调控政策又开始向土地增值税方面开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1月5日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销售面积超过85%以上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纳税人应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无独有偶,临汾市地税局也针对房地产税收管理现状,制订了《土地增值税督查实施方案》,对尧都区、侯马市等县(市、区)地税局的清算情况进行了督查。对于上海等城市在政策上先行一步的举措,广州业内人士指出,在收紧了信贷、土地政策之后,土地增值税或成为下一个宏观调控手段。
影响:一旦清算或令楼价跌
宏观调控对于楼市可谓一波接一波,一旦开始土地增值税清算,不仅对开发商,而且对房地产市场也将产生巨大影响,可能由此导致楼价下跌。
著名房地产营销策划专家谢逸枫认为,按照土地增值比例的不同征收不同的税率,最高税率可以达到60%。如果真正清算,很多房地产商将面临“大出血”。广州粤沛地产副总经理黄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房成本价5000元/平方米计算,如果卖价为1万元/平方米,也就意味着利润空间是5000元/平方米,按照规定,增值额占扣除金额比为100%~200%,税率50%,也就是说开发商必须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为5000X50%=2500元/平方米。
黄春表示,如果土地增值税再次清算,对于楼市更是大地震,开发商将面临空前压力,尤其是一些中小开发企业,很可能在这次清算中被“彻底清算”。而对于楼价来说又有何影响?中原地产项目总经理黄韬表示,由于增值税征多少是看你的赢利有多少,那么开发商很可能通过提高成本,降低楼价来“避税”。一些资金压力大的开发商更会以低价来促销,以便资金足够充裕。
广州不排除清算可能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等城市开始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包括广州在内的一线城市也不排除清算的可能。据悉,土地增值税清算并非“空穴来风”,1993年12月13日,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2007年1月16日晚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并进行清算管理,这意味着从1993年就出台的土地增值税开始实行严格征收。
但由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的难度较大,广州自上述通知出台以后,一直实行的是增值税预收制,额度为房价的1%。直到2008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动真格,清算了一大批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但事后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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