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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否认中服地块内定 土地出让或再设高门槛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0-02-10 09:23

 一片连着一片的杂草丛、冒着烟的破旧工房,在国贸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中显得格外“荒凉”,这就是被业内视为“CBD区域最后一块黄金地”的中服地块的现状。除了地理位置外,中服地块“苛刻”的竞买条件也深受市场关注。2月9日,在北京市国土局、北京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及CBD管委会联合召开的中服地块答疑会上,北京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副主任叶向忠表示,这是北京市第一宗严格限制出让条件的地块,今后类似的功能区域地块也有可能采取严格的限制条件进行出让。

  出让条件“苛刻”

  根据出让公告,竞买人须为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其中,金融机构应为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亿元,并在联合体中绝对控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亿元。

  面对近乎“苛刻”的竞买条件,不少业内人士纷纷质疑该地块已被“内定”。对此,叶向忠表示,作为联合体的金融机构和开发商都可以不止一家。“对于金融机构,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企业,但其中只要有一家机构的资本金超过50亿即可。同样,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必须具有一级开发资质外,有一家满足30亿的资本金要求就行。”

  “组成联合体的最终目的是鼓励金融机构自用,而不是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叶向忠指出,中服地块建设以金融企业自用为主。由于地块不可分割,因此需要引入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操盘。除了金融企业自身使用外,还可以出租,但不允许买卖,除非符合CBD产业定位并经过管委会审批。

  北京市国土局有关人士介绍,除了竞买资格外,国土部还组织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只有资格初审合格后才受理竞买申请。“限定严格的竞买人条件的目的就是把实力较弱的企业排除在外。一些本来没有实力买地的企业就不用费劲筹钱参与,也减少了企业互相抬价的现象。”

  除了竞买人条件要求严格外,起价50亿的中服地块还要求买家一次性付款,这意味着竞买人必须“手握重金”。对此,叶向忠表示,一次性付清全款是调控市场的手段。通过抬高门槛,适当减少开发商的非理性竞争。“目前还没有看到土地市场行情往下走,因此未来至少会有一部分土地出让要求一次性付款,以此对市场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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