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地王”新登全国单价地王宝座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 2010-02-10 09:27
投资或绕开公司章程 运作决窍关键在项目公司
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新世界如此大手笔的投资或违背了自己公司章程中关于重大投资的有关规定。
根据新世界最新的2009年6月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十条的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进行单项投资等运用资金不得超过最近财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百分之二十。
而新世界2008年末的净资产只有16.38亿元,它的20%也只有3.276亿元。与新世界应承担的地价款16.709亿元相对比,显得微不足道。而当前全国银行信贷收紧,楼市又面临着调整,各地的“地王”又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筹集“地王”款是难而又难,大龙地产就是明显的例证。
那么,新世界是否违背了自己的公司章程?
新世界副总经理、董秘马炳芳向记者表示,没有违反公司章程,“单项投资,每年都可以投资的,我们会控制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这个可以以项目公司去运作的。”在采访过程中,马炳芳反复向记者提及,163地块可以项目公司去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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