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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囤地捂盘将被收回贷款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城市快报   2010-02-10 16:47

    日前,中国工商银行(601398)2010年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将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工行成为首家对房地产信贷“动刀子”的银行。昨日,工商银行总行相关人士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如果主管部门认定开发商确实存在“捂盘”“囤地”行为,该行将严格执行“新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601988)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工行该决定可能会引起其他银行跟进。”

  A 总行回应

  即日起执行“新规”

  据了解,中国工商银行2010年工作会议明确表示,对于房地产贷款,工商银行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制管理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

  昨日记者电话连线了工商银行总行的相关人士。对方表示,此次“新规”出台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配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尤其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二是从工行自身金融安全出发,加快信贷结构调整,防范金融风险。目前,相关规定已经下发到各地分行,从即日起执行。

  对于颇受关注的如何界定“囤地”“捂盘”行为的问题,该人士表示,工行将参考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标准。

  支持首套自住房消费

  据了解,工行1月份人民币各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约1100亿元,增长平稳适度。2010年,工行在信贷投放上也将根据有保有控的原则,做到“六个重点支持”和“三个严格控制”。在“六个重点支持”中,记者并未发现房地产的“踪迹”。不过,居民合理消费需求是工行支持的重点。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开发适合居民家庭特点的消费信贷产品,着力支持居民首套自住型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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