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营业税率各环节或统一为3%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华西都市报 2010-02-11 14:50
权威人士9日透露,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草案有望落实对物流行业的税收支持政策,物流业各环节营业税税率可能统一调整为3%,具体细节尚在讨论之中。
这位人士介绍,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包括仓储、代理等)两大类。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这样划分有碍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也不利于税收征管。此外,仓储业属于微利行业,营业税税率却高于运输业。因此,将营业税税率统一调整为3%,有助于解决行业税收的不均衡问题。
除了统一营业税税率外,国家还考虑在三年规划期内对物流企业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具体包括:给予物流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帮助物流企业渡过难关;对物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返还税金作为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对购置物流设施设备的进项增值税予以返还,对国内急需的进口大型物流设备给予关税减免;允许物流设施设备加速折旧并予以税前列支;简化国有大型物流企业(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调拨、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等行为的审批程序,免除相关环节税金。
2009年3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公布,但截至目前有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上述人士说,主要原因是物流行业牵涉的行业和部门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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