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焦点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上海取消五角场地块两条竞买门槛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   2010-02-12 09:52

    不再要求“完成建设面积200万平米及与世界500强有密切关系”

  关注土地出让“门槛”

  北京朝阳区中服地块出让设置重重门槛,引来业界大佬潘石屹、任志强炮轰惹出轩然大波后,北京市国土局等部门9日出面释疑并坚称地块没有内定(早报2月10日A37版报道)。两天后,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一幅热门地块的出让,取消了原先设定的两条限制性条件。

  出让文件完成更新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11日发出一则公告,悄然取消杨浦五角场街道311街坊地块出让公告中设置的严格出让条件。随着地价对于房价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引人关注,这个房地产产业链第一环如今受到了空前的重视。

  此次公告的土地属于2009年109号土地公告推出的8幅地块之一。公告文件显示,上海杨浦区五角场街道311街坊地块位于政立路南、淞沪路西的五角场,属于商业、办公、住宅综合用地,出让面积约7.82万平方米,容积率2.7,挂牌起始价12.6381亿元。

  昨天上海市规土局的补充公告指出,当时出让文件中,该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和竞买资格要求以出让文件的第三条、第四条为准,其中附录中“竞买人必须在国内旧城改造类开发项目中在建及已完成项目累计建设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及具有开发大型综合多功能社区的成功经验”、“需与世界500强的企业有密切的租赁合作关系”不属竞买资格要求。

  也就是说,上述限制条件将不会再影响开发商报名参与资格。随着限制条件取消,土地出让期也将被顺延5个工作日。

  记者昨日再次查看上述地块的出让文件,竞买资格要求一项已更新,只写明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出让不得设限”有据可查

  实际上,土地出让过程中设置限制条件早在2007年底就已经叫停,200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规定,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建设用地,将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

  但随着楼市在2008年进入低谷,有关土地调控的文件少有人提及。直到今年北京一幅估价接近百亿元的中服地块(朝阳区东三环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NE19-1a地块)所设定的一系列限制性条件被多名开发商公然指责而重新引发公众讨论。北京当地土地出让部门不得不特意召开答疑会议来解释其设限意图,以避免更大规模的“定向出让”指责。

  两天之后,上海规土局在五角场土地公开出让前将其限制条件取消。

  除39号令之外,国土资源部当年还下发一份“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236号文)。236号文明确指出,考虑到大宗土地出让不利于市场竞争及市场调控,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吸引更多的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形成“垄断”。

  如今地王频现之际,1月初的国务院“国十一条”重提控制地块规模一条,要求“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