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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有望出台细则 “囤地”或使房企资金断链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0-02-25 10:47

     2008年初出台的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定,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

  上述人士表示,与花样百出的土地违法行为相比,这些规定显得过于简单,企业很容易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规避。因此,需要出台更加细致的认定标准,作为对房企进行土地资信审核的重要依据。

  规范企业融资渠道

  从国土部近期的表态来看,“三部委联动”将是今年的工作重点。

  在今年1月28日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我们帮助银监会审核土地抵押贷款的准入,帮助证监会审核土地资产融资的准入,这是参与宏观调控的很大一件事情。”他还表示,今年将继续加强与银监会、证监会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风险。

  国土部的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很多企业都将土地作为其重要的资产,尤其对在香港市场上市的企业来说,土地作为融资渠道的作用更加明显。

  他还表示,在去年地方财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土地作为抵押品的动力很足,土地贷款的规模越来越大,其中隐藏着很大的金融风险。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不规范,制度漏洞较多,需要多个部门联合监管。他还表示,若上述标准得以出台,企业的融资门槛将会提高。

  上述国土部人士还表示,除明确土地融资和土地抵押贷款的审核标准外,国土部今年还将继续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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