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能否给高房价降温?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0-03-10 13:32
二辩:何时征收?
关于物业税问题争论的第二个焦点是物业税开征的时机是否成熟。
众所周知,2009年全国商品房价格出现一轮过快上涨,部分热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价格平均飙升40%左右;而伴随房价飞速上涨的还有部分城市过高的空置率问题。
由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开征物业税的时机已经成熟,投机性购房需求吹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如果放任泡沫膨胀,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未来将更难恢复。贾康也表示,目前是推行物业税改革一个很好的“时间窗口”。
但在另一部分人看来,此时言开征物业税为时尚早。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指出,首先是确定物业税纳税人比较困难,目前全国缺少完整的房屋产权管理系统和地籍信息系统,物业税开征需要完整、准确和清晰的产权资料作为先决条件;其次,土地出让金是否并入物业税,也是一个难点;再次,征收物业税对现有房地产市场供求、价格,地方政府收入、企业利益和购房者利益影响重大,冲击很大。
此外,也有人认为,由于当前具备资质的、社会化的评估机构很少,对征收物业税的不动产进行评估比较困难。
事实上,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曾提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其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批准包括北京、深圳在内的十个省市进行物业税征收的“空转”试点(模拟操作步骤,没有进行实际收税)。
业内称,经过多年的“空转”试点,有关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经验,可以作为开征物业税的重要参照。在评估方面,有权威人士透露,按照试点中的物业批量评估技术,比如广州,初步估计,不超过30人就可以解决广州市房地产两年评估一次的工作;另外,通过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有的试点地区基本探索了有关房地产信息统计问题。比如在某一个试点地区,仅用了半年时间,就把一个省会城市的房地产信息全部清楚掌握,而这些统计信息全部来自对当地物业状况十分清楚的街道居委会等,投入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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