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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能否给高房价降温?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0-03-10 13:32

  三辩:如何征收?

  整体上,公众对于目前物业税的征收方法仍然是疑窦丛生。

  到目前为止,多数建议方案均排除了对只拥有一套房的普通商品房购买者征物业税。

  贾康在提案中表示,物业税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不求一步到位,力求尽快搭好和推出基本制度框架。建议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管理上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也可考虑对一定面积以下的“居民第一套自用住房”实行永不实征。

  不过,一位人士表示,如果不对一套房征收,物业税最终也会失去意义,“当前好多人的房子均不是以自己的名字购买,排除范围太大,排查成本也太大。”

  而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甚至抛出了开征物业税或使中国百万家庭妻离子散的言论。他认为,假定政府规定第二套房必须征物业税,为避税,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以使离异后的户均住房少于2-3套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实际上民众不必过于担心,物业税的税基和税率将会遵循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先征商业物业,后征住宅;先征营业用房,后征自用房;先征高档住宅,后征普通住宅;先征多套住宅,后征单套住宅。而且,依国外经验,还会对很多弱势群体的房屋减征和免征。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不排除今年或明年,十个“空转”省市中有城市开始试点“实转”。郭松海也提出过渡性建议:可以先开征房屋闲置税,然后再逐步开展物业税的征收。

  贾康表示,鉴于物业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建议有关方面积极征求公众、专家、各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在一些关键点上可采取听证会方式加强透明度和不同意见的沟通,通报“空转”试点地区的有关情况,增进各方对此项重要改革的理解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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