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银行房贷透视:提前还贷三不爽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投资者报 2010-03-22 13:57
银行方面认为,在接受贷款人申请时,付出了不低的审查成本,理应补足成本后再接受提前还款。
对此,专家学者、律师也表示一年的期限限制基本合理。“一年之内不能还,是可以理解的。”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如果贷款一年内就还,可能对银行整体资金运营、配置会产生影响。”
他认为,银行资金安排上按照短款短用,长款长用的原则。房贷归于银行的中长期贷款,如贷款人突然没几个月就还了,会影响银行的资金安排;一年的缓冲期后,影响就会比较小。从这一点上,银行也并不纯粹是霸王条款。毕竟银行要赢利。
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王超群律师也向记者表示,一年内不能还的规定,是出于成本考虑,有一定合理性,“但是一年的时间有点缺乏弹性,可以适当压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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