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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权重重组:房价因素将被部分入围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03-30 10:03

居住类价格权重扩大

  记者了解到,2010年8大类因素占CPI的权重已经相对2009年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的说法,食品类价格在2月份上涨了6.2%,对2月份CPI推高了2.01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2月份上涨3%,影响CPI0.45个点,这两项合计推高CPI2.46个百分点。

  按此测算,今年食品类价格占CPI的权重为32.41%,居住类价格的权重为15%。

  而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今年1月份透露,2009年12月,食品价格上涨5.3%,拉动CPI上涨1.74个百分点。同期,居住支出价格上涨1.5%,拉动CPI上涨0.21个百分点。按此判断,2009年食品类价格占CPI的权重是32.38%,居住类价格占CPI的权重是14%。

  两相比较,今年居住类价格占CPI的权重比去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司司长魏贵祥在去年11月9日称,2009年城市居住类价格占CPI的权重是14.69%。他透露,今年城市居住类价格占CPI的权重也上调了,高于全国平均数字(含城市和农村的加权数字)。

  而2011年的居住类价格占CPI的权重比例还将进一步加大。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赵超美告诉记者,目前的CPI编制,主要以2005年作为基期(制定一个日期作为参考标准)。从明年开始,将以2010年作为基期。因此今年开展新的消费调查后,调查结果将作为各类消费占CPI权重依据。北京正在扩大样本范围,今年将把农村地区首次纳入调查。“北京住房类价格的权重已经比去年上调,明年调整基期,实施新的权重,预计还会增加。”她说。

  记者了解到,国家统计局一般是分农村和城市展开调查,通过入户调查各类居民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然后算出权重,最后根据各类因素的涨幅,乘以权重,得出农村和城市的物价数字,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综合测算全国的物价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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