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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自取其辱”被立案调查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   2010-04-15 10:12

 

捍卫投资者利益

  针对大龙事件的最新进展,《证券日报》再次经过翔实的调查与分析,从1月25日至1月29日的5天事件里,连续做出了《地王大龙地产真差钱 欠缴地价款丧失拿地资格》、《大龙地产“躲猫猫” 成立孙公司曲线自救?》等四篇连续报道。

  虽然大龙在1月26日的公告中称,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这次的事件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影响,但《证劵日报》通过《大龙地产4个月急需筹资40亿 巨额保证金恐打水漂影响业绩》、《靓丽年报难掩大龙地产窘境 罚金可能高达4.9亿》这两篇文章,观点鲜明的坚持认为,大龙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齐地价款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大龙地产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滑向深渊中,并第一个提出了两亿元保证金将被没收,进而并入2010年年报使公司陷入窘境的观点。

  而这组深入的系列报道经过网络媒体的竞相转载,在资本市场的范围内有效的发出了红色预警,在大龙地产持续沉默,大多数投资者迷茫无助的时候,为投资者在最后时刻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帮助,避免了更大损失的发生。

  也就是在《证券日报》发出警告3天后,北京市国土局的一纸公文就彻底撕开了大龙地产掩盖已久的真相。由于自知资金有问题而没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大龙地产,其夺取的地王最终被收回,并没收了2亿元竞买保证金。

  回首《证券日报》在这几个月里的连续报道,记者对大龙地产所面临问题的着眼点和事态未来发展的趋势判断都是十分准确的,实实在在的为投资者提供了超前且及时的报道,为投资者规避风险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报道。

  并且,大龙东窗事发一天后,即2月2日,《证券日报》再次及时发布了《大龙地产2亿损失谁来买单 法律专家建议中小股民应积极维权》、《政府出重拳警示“地王”传递两信号》两篇组合报道,在第一时间就对整个事件的责任认定,今后的维权事宜作出了详尽的报道,帮助广大受害股民算出每股0.48元的损失,并请法律专家就大龙涉及的信披违规、高层的勤勉义务等给出了专业观点,在声讨大龙的同时积极帮助维护了中小股民的权益。

  2月5日的《大龙地产“地王”梦破灭的那些事》、《大龙地产受罚无回旋余地 2亿损失将入2010年年报》两篇文章,在将整个大龙事件予以回顾的同时,也提醒今后的企业切勿盲目行事,更不能作出违法乱纪的行为。

  而在3月12日,《大龙地产遭证监局正式立案调查》一文更是第一次打破了大龙地产对媒体长大几个月的静音,使其及时刊登澄清公告,促使其规范了信息披露行为;同时呼吁受损股民积极维权,充分体现了《证券日报》作为证券主流媒体所起的舆论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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