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调控“宜将剩勇追穷寇”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京报 2010-04-20 10:28
在上周推出调控房地产的措施之下,昨日,房地产股和金融股全线暴跌。尽管有其他空方因素的存在如高盛事件以及股指期货的放大效应等,但不可否认,此次调控举措,必将对地产企业的业绩带来“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北京也出现了投资客集中抛售二手房的情况;调控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其实,在此之前,房地产股已经调整很久了,地产股股价并未随房价高歌猛进。资本市场对于房价的暴涨是相当警惕的,担心无形之手随时会给房价刹车。可以说,当房价失去理性的时候,房地产股已经提前回归理性。
但是,类似的调控和房价随之出现调整的情况,以前并非没有过。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历次调控并没有成功。在调控措施出台一段时间以后,房价反而出现报复性反弹。那么,此次的政策,是否就真的能实现房价的稳定呢?这还要看此次调控能否持续,而调控能否持续,还要从此轮房价大涨的宏观原因分析:
首先,市场流动性充裕,房价的飙升已经成为一种货币现象。2009年中国的新增贷款达9.6万亿之巨。不管相关部门如何否认4万亿中央投资资金没进入房地产领域,毕竟,天量的资金从银行出去了。也就是说,市场上的钱多了。钱突然大幅增多,就必然稀释钱的“价值”,也就是说会形成通货膨胀预期。在此背景下,必然会有资金进入楼市避险。这些避险资金,我们往往将其斥为“炒房”,并不由自主地从道德上予以谴责。但这种谴责其实毫无意义,财富的拥有者,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采取保值增值的举措无可厚非。
其次,价格上涨必然是供需矛盾的体现。地王的频频出现,显然是土地供应不足所致。房价的频频上涨,必然是住房需求增加所致。
最后,或许是最为关键的,还是在面对房价大幅攀升的局面时,地方政府无降温的冲动。因为降温必然影响经济增长,地方政府显然不愿意上交一个经济增速下滑的答卷。也正因此,在屡屡的中央调控措施出台之后,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
回顾以往的调控,不难发现,有些政策,在出台之初,不可谓力度不大,但在实施了一段时间后,却是不了了之,政策最后成了摆设。比如,2006年推出的“国六条”,曾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后来,这样的规定,几乎被人淡忘。
如果调控仅仅靠一个文件,其效果也容易被现实消解甚至遗忘。文件固然可以有很大的威力,但与法规比起来,其效用随着层层的落实,往往是递减的。相关主体违反的文件规定,面临的是上级的问责,但此类问责,随着层层的落实,其威力往往也是递减的。况且,上级如何有精力问责呢?再者,面对相关主体不遵守文件,民众往往是不容易监督的。
因此,在为这一轮房市调控初现成效庆幸时,也要注意“剩勇追穷寇”,保证政策的持续性和落实效果,以免“越调越高”的现象在中国楼市重现。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