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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公务员的超“国民待遇”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华尔街日报   2010-04-26 07:57

  对于有些中国老一辈的公务员来说,政府机关是攫取权力和金钱的天堂,也是通往罪恶和囹圄的驿站。对于中国年轻的公务员来说,政府机关或许像是座围城──里面的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

  之所以想出来是因为与同侪相比现金收入较低,资历太浅又与灰色收入无缘,至多是蹭吃蹭喝游山玩水。但是围城又不是那么容易出来,大多数人只是嘴上想出来但心里却不想出来(或者只是换汤不换药地跳入国有企业),除了因为对攀登权力制高点的预期而不愿放弃,还有住房和养老保障等“超国民待遇”。

  至少在目前的中国,这两个层面的保障足以让年轻的公务员们聊以自慰,虽然他们的名义收入不能凤毛麟角,但实际生活水平还是羡煞旁人。这可能也是连续多年出现所谓的“公务员热”,每年几乎上百万的青年才俊顶着100比1的招录比疯狂“想进去”的重要原因。也许他们中有人是迷恋权力,但年轻的公务员手中没有权力,即使有点小权力也只是蹭饭吃;也许他们中有人是想为人民服务,其实行行出状元,在任何一个行业都可以为人民服务,也许大多数人是想人民为他们服务。

  那么,年轻的公务员该住什么房?不同的群体或许会有不同的答案。年轻的公务员首选当然是福利分房,遗憾的是这个时代已经渐渐远去;次选就是集资建房,当然,这需要所供职的单位有地,还得有勇气向法规宣战,因为中国政府2007年已经严令各级国家机关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土地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建房,只有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才可以经过审批搞集资建房。

  接下来的选择就是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对于年轻的公务员们来说,本来他们应该同社会上的中低收入群体公平竞争有限的房源,但由于“背靠大树好乘凉”,政府机关特别是中央各部委有强大的公关能力,将有限的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揽入怀中。据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的披露,2005-2009年北京供应的土地中有34%左右安排为商品房建设用地,而66%被安排为经济适用房用地。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估计,其中只面对“特定对象”售出的经济适用房占比相当高。

  这也与人们的日常感受相符,许多人买不起商品房(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商品房用地供应量较小),申请不到经济适用房,而许多政府机关及接近政府机关的人却少受蜗居之苦,堂而皇之地买到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情况大致也差不多。最近,中国农业部打算为内部员工集中分配800套限价房被媒体曝光,引起一片哗然,迫使农业部不得不暂时叫停,有点“挥泪斩马谡”的意味,也许其他没有被媒体点名的政府机关会暗自庆幸。

  如果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口子被堵住(当然,符合条件的年轻公务员是可以申请的,但不能像农业部那样团购,而要走正常的申请程序),年轻的公务员们或许只能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这其实也不错),或者自己租房了,当然,每个月还可以拿住房补贴。

  也许年轻的公务员们会牢骚满腹,特别是供职在中央部委的青年才俊们,他们以不亚于航天员选拔的程序千辛万苦走入光荣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其名义收入却十分不尽如人意。他们的名义收入只是略高于北京市的平均水平(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6738元),这既可能低于同部门的事业单位人员,又可能低于同部门的地方公务员;既可能低于同级别的其他政府机关,也可能低于一些供职在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大学同窗。这种强烈的心理落差,只有通过相对便宜地弄到一套房子才能部分得到抚平,而政府部门出于稳定军心的考虑也就不得不“护犊子”。

  其实,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二是公务员的住房制度。2004年开始,各级各地开始实行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制度,简化并合并除工资之外的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让隐性收入显性化,并且保证不同部门但同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大致相同。这某种程度上消除了公务员内部的收入不平等,并且也提高了大多数部门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但是,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还需要比较,通过完善的市场调查机制,同私营企业的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看齐,并进行动态调整,像现在这样几年都不调公务员工资的情况并不科学,这只能逼着公务员寻求灰色收入或谋取不正当的福利。

  虽然高薪不一定养廉,但低薪一定不会养廉,用制度的调整再辅之以经济的杠杆是可以逐步解决道德问题的。另外,中国的公务员采取低名义工资策略,还会助涨拉帮结派和不正之风,因为要谋取灰色收入和额外福利必然要对领导俯首帖耳,必然要站好队,否则随时都有被拿下的风险,这也许是中国特色的官场管理之道。

  对于公务员的住房制度,肯定不应该回到过去福利分房的老路上去,而是应该采取货币化补偿,同社会中低收入群体一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这也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目前,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是采取实物型补偿的做法,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是给予实物型产权房,这并不足取。一方面,住房保障的范围不能无限扩大,只需要覆盖低收入群体即可;另一方面,即使要扩大也应该更多地采用租赁的形式,而不给予保障对象产权,这样才会遏制住房保障过程中的暗箱操作。

  至于年轻的公务员们该住什么房?或许应该把他们卷入轰轰烈烈的商品房市场,政府要让他们的工资水平同私营企业的同类人员保持一致,并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毕竟公务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要通过区别化的保障来激励他们为人民服务)。也许只有这样,房地产调控才会激起更广泛的共鸣,否则人们难免发出这样的疑问──“新家园,会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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