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出租 “不能说"的秘密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10-04-28 09:39
严管经适房:先拿违规出租开刀?
就市场交易而言,出租相比买卖比较简单。这种行为取证较难,取缔相对要支付比较大的人力成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天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后,昨天杭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副会长、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郑瑛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在杭州,少数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房主为避免出售带来的高额代价,在利益驱使下,转向出租以谋求长期回报,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做起租赁业务。
推 昨天,本报记者随机输入东新园、北景园等杭州经济适用房集中的小区,“住在杭州网”“口碑网”“杭州房价网”等诸多网站和网页均能搜索到大量出租房源。
在经适房施行多年的楼市重镇杭州,经适房出租仍禁而不止。
现行的《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郑瑛说,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经济适用房被部分房东和中介公司挂牌出租。尽管有严格的措施,但是执法力度不彻底以及缺乏公众监督导致这些措施效果大打折扣。这已经成为杭州楼市的一个公开化的怪现象。
我爱我家是杭州门店数量最大的中介公司。昨天,我爱我家华东市场总监俞静向本报介绍:“我们公司绝对禁止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就市场交易而言,出租相比买卖比较简单,完全可以通过流量大的地产网站,甚至租户与出租方的面对面交易,即可达成。这种行为取证较难,取缔相对要支付比较大的人力成本。”
此外,俞静提出,如果经济适用住房由于结婚等客观因素而“空置”,那么这类房源将如何定性?
她同时认为,要管好经济适用房出租,关键是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新政策的违规成本不高,只是“责令退还”等轻度惩戒。在一些西方国家,类似的骗购行为,当事人将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目前的惩罚过于温和。
从推行经济适用房至今,杭州已有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领取房屋产权证已满5年。
郑瑛建议,杭州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通过补交相关税费的方式,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这样既可以让经适房达到一定年限就拥有合法的退出通道,同时也可以杜绝高收入者、投资和投机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真正惠及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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