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推行用电阶梯价格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财经网 2010-04-29 11:03
4月2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为了进一步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加强用能管理,将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并取消一些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高差别电价。
会议指出,“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但与“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去年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由降转升,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为了确保实现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要求各部门采取强有力且见效快的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
其中包括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并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
而对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则采取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中央还将安排833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以及污染治理等建设。各地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
会议表示要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省级政府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地区,对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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