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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也可“先斩后奏”?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扬子晚报   2010-05-18 16:39

    2009年被批准征地900多亩,实际征地3800亩——被部分媒体誉为“亚洲最大人文生活区”的西豪丽景住宅区在张家口市数千亩农田上拔地而起。在用地面积上大肆扩张占农田,土地也是先占后征。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先斩后奏”(5月17日《重庆晚报》)。
   
    现在很多地方土地使用先斩后奏已经成为一种惯例,鲜有听说土地使用先斩后奏不奏效的,相关责任官员也鲜有遭到追究的。
   
    有关审批部门往往认为,土地使用开发者已进行了很大的先期投入,如果不予审批就会造成更大的浪费,并且被毁良田也很难恢复原状,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只能为其补办手续,将非法占地“合法化”。但是,这种现象是令人担忧的,会使“先斩后奏”成为一种惯例,形成“法不责众”之势,使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失去意义。
   
    土地使用先斩后奏,并且最终能将手续完善,是对不按规则办事的纵容或者默许,也是对依照程序办事人的不公平,更是一种无原则的姑息。这种现象会滋长社会各方面的投机心理,其结果也会纵容社会上“胀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现象出现,使人们不再对社会规范、原则加以认可,使社会变得无序。
   
    社会要发展,要速度,但不可无原则!跟原则和社会的正义,土地的红线相比,所谓的“浪费”不值一提。更何况,这些“浪费”本该让先斩后奏者买单,而不是公摊到纳税人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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