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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受阻金融门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财新网   2010-05-25 10:41

    “这当然是利好消息。”成立三年多后,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终于看到了转制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更大可能。

  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个被称为“新36条”的政策文件,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中央政府此番举措,是应对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之一。“4万亿”政府投资之后,民间投资被视为政府投资的接力棒和经济增长的一大内生动力源。此时,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商品批发和现代物流、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的门能开多大,备受社会期待。

  不过,这位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还是有点谨慎:最终是否选择转为村镇银行,“还要再评估一下,也看看政策怎么松动吧”。

  这位民间金融实践者的心态颇具代表性。多年来,民间资本对金融、电信、石油等行业一直既向往又踟蹰,因基本无法取得经营权和决策权,这道“玻璃门”事实上把很多民间资本挡在了这些行业之外。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设立银行的发起人限制、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等,仍是金融业对内开放的羁绊。

    草根金融之忧

  在政府投资缓行、房地产面临严厉调控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恶化的背景下,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让很多人看到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后续动力。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保育钧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刺激政策出台容易,收回去难。目前政府从财政刺激中退出是大局,只有民间投资成功接力,中国才有可能在世界经济低迷之际,“实现弯道超车”。

  “新36条”中,国务院首次强调了“非禁准入”原则,并列出了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的六大领域,“兴办金融机构”再次进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的名单。

  金融业属垄断行业,据全国工商联的统计,民间投资在金融业中所占比重非常低,2008年时仅为9.6%。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本身是市场开放的重要内容。

  此外,资金不足、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民间资本投资实业的瓶颈。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认为,“新36条”对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问题,缺乏“进一步的表述”,在民营经济获得金融支持方面,政策力度还不够。

  “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关键是没有民营银行,没有草根金融。”山西省晋中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韩建防对本刊记者说,如果有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民营银行,金融结构就与民营经济相匹配,对民营投资将会有很大促进。

  而草根金融机构的兴办,需要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银监会2006年开始试点推进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典型的草根金融,四年多来进展不尽如人意。

  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三年内在全国35个省(区、市,西藏除外)、计划单列市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三年计划的第一年,目标是增设382家机构。

  然而,从2007年3月成立首家村镇银行至2009年末,银监会共核准开业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仅新增50家,与三年的年度目标相去甚远。

  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认为,千呼万唤才出来的村镇银行,没有生命力的原因是,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这一条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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