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受阻金融门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财新网 2010-05-25 10:41
准入放开可能有多大?
众多期待之下,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之门能开多大呢?
“新36条”第18条在列出诸多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具体条款前,有一个“大帽子”: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
一位熟悉银行业监管的人士认为,这个前提给监管部门很大的政策余地,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不足,都有可能成为暂时不放宽准入的理由。
对于民间资本最为期待的放开村镇银行的发起权,一位银监会相关人士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我理解这个是底线,不会突破”,关键是没有监管能力,县一级基本没有监管机构,基层监管资源薄弱。
按照银监会的职责分工,地方银监分局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属地监管机构,而绝大多数村镇银行都设在县(市)以及乡(镇)和行政村,这些地方只设有监管办事处,目前每个办事处一般只有三到五个人,监管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的任务已经非常繁重。正因为此,银监会规定让商业银行做最大股东,通过银行的风险控制来解决村镇银行的监管问题。
对于风险控制的担忧,地方监管者有更直接的体会。四川银监局一位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村镇银行设立之所以不能绕开商业银行,主要是教训太多太深刻了,哪怕只有极少数纯粹由民间资本发起的村镇银行出了问题,最终都会对整个行业带来声誉风险,“根据监管经验,短期内政策不太可能改变,不会按照社会上的期望,完全对民间资本放开”。
从宏观审慎监管角度看,仅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是不够的。央行研究局相关人士认为,还要考虑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微观主体是否理性,是否会影响宏观金融体系的安全,此外,还需要存款保险制度配合。
分析人士认为,预计下半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进一步明确“新36条”的落实细节,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实施细则有可能在会议之后才会有具体安排。
对于那些对金融领域充满热情的民间投资者,放宽准入仅仅是第一步。因为金融业是网状经济,单个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难成气候,利润空间并不是很大,初期会面临诸多困难。上述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说,这几年很多商业银行也开始做小额贷款业务,而且利率低于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的客户源压力挺大的。
“民间金融的发展,一条政策解决不了问题,还需要利率市场化、税收机制等多方面的配套。”宋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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