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涉房产业务融资均须严格审核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财新网 2010-06-01 17:15
证监会相关人士近日呼吁,对于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业,上市、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均要严格审核。此举意味着面向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闸门将进一步收紧。6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报道援引多位投行人士的话称,当前即使主业非房地产的企业,只要公司拥有房地产业务,想要融资同样会遭遇很大障碍。
4月中旬,国务院出台了“新国十条”,以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这一政策意味着,当前房地产要想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很难通过监管层审核门槛。此外,房地产企业有融资需求需要先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国家有关土地的政策(如国发3号文等)也是重要的核查依据等。
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特别指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据悉,今年以来公布过重组预案的A股上市公司中,涉及地产企业借壳、目前处于停滞状态的已达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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