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收回09年地王 没收2200万保证金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观点地产网 2010-07-02 17:24
按照规定,土地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竞得价款的,视同放弃竞得权。
据浙江媒体7月2日消息称,6月30日恒达集团缴纳10.43亿元地价款的最后期限已过,仍未缴清竞得价款,按照相关规定,恒达集团很有可能被取消该地块开发权,2200万元的保证金也被没收。
去年12月30日,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中心区6—A地块被恒达集团以10.43亿元天价中标,创下当时该区域土地拍卖价的新高,堪称新“地王”,缴纳的保证金就有2200万。
据介绍,该地块位于瓯海区茶山街道,在金丽温与甬台高速的出口,地块出让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
按照有关规定,恒达集团需在竞得茶山中心区6—A地块后6个月内向国家金库温州支库全额缴清竞得价款。而今年的6月30日是恒达集团缴纳10.43亿元地价款的“最后期限”,但尚未向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缴清所有地价款。
按照规定,土地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竞得价款的,视同放弃竞得权,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收回土地开发权,所缴2200万元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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