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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保障房应该有政府出资建设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凤凰网房产   2010-07-06 09:12

      
      在7月3日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十届年会上,凤凰网房产与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先生就当前房地产市场进行了独家对话
      
      改变财政体制的问题,地方政府可能没钱去建保障房。2008年以前,我们就提出把土地出让金相当的一部分用于立法的方式固定下来去建保障性住房,这个报告,我第一次提了上需,国土部只批了5%,但是建设部批了15%。2004年我们又提了报告,说不能少于15%,建设部又提了15%,最后国土部只批了10%,那就是地方行政部门的权利利益问题,为什么不按当初建设部提的15%或者可以加10%变成25%呢?说明它的财政体制问题决定了,它一定要依赖于财政体制去解决它的其他问题,所以它不愿意拿出更多的钱去做。
      
      而我们2005年又提出用社会的办法来解决保障性住房,我们政府工作报告在两年以前已经写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要用房地产基金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落实。2年时间就白白过去了,我们好不容易做了一个试点,还不是面向社会,而是面向银行,那有什么用呢?如果开放了土地制度,说不定住房根本用不着政府操心,它自然就建立起来了。
      
      我们并没有开放我们的金融,没有开放我们的土地制度,没有开放我们的其他问题,而把集中的问题都搁在房地产上,它是一个综合性和系统性的问题。光说盖公益性住房,开发商那点钱够盖吗?不够盖,它一定要有金融配套支持才行,可是我们不开放。
      
      我们跟央行已经讨论很多年了,到现在还不解决,我们出台一个政策要用这么多年的时间决定不下来。比如说我们的燃油税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才决定,这么慢的决策速度怎么才能让市场去符合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因为十几年的时间,孩子已经开始到结婚的时候了,可是我们的决策程序要用十几年决定不下来,那怎么能解决问题。
      
      所以一系列的问题在影响着房地产投资决策和制度建设,23号文件是改变了住房制度,一个根本性的文件,但这个文件只是一个根本性的宗旨,为什么不立法?住房制度,这么大的一个制度改革为什么不立法,那个时候我们就呼吁建立住宅法,到现在没有。住宅法实际上在1998年的提案里就有,但是到现在没有正式列为立法议程。
      
      反而有人说,要建立保障性住房,不盖保障房,人就不应该有法律保护吗?糊里糊涂的说,有保障的才有立法保护,更多的人是不被保障的,他们为什么没有立法保护呢?所以我觉得如果没有立法去约束,国务院可以随便的去改变自己的立场,所以它可以不断的出这样、那样的文件。
      
      国务院为什么没有法律约束,日本是有这个文件出台的,就是用这种方法,很多国家,像欧洲国家50年代就出台了,台湾也是很早、很早就出台了,我们就是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保护,所以永远赶不上。今天调、明天调、后天又调,每年又调一次,要有法律,它敢吗?还早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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