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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不承认首套房不征房产税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京报   2010-10-26 09:30

      针对此前“房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的报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所长贾康昨日称,首套房不征房产税只是学者建议,而非代表官员表态。
      
      之前有报道称,在23日举办的第一届西部金融国际资本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所长贾康表示,物业税推出已经是“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最终时间不会超出一年,而且房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还有媒体将其冠以财政部官员身份。
      
      昨日,贾康对此报道进行了澄清,他表示首先自己不是官员的身份,这些言论为研究者的建议,其次,“按月计算”是重复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会长聂梅生的判断。
      
      本月初,针对炙手可热的房地产调控问题,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十六期“经济每月谈”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会长聂梅生表示,试点推出时间已经“论月数”,年内是否推出则取决于市场表现。从现场答问情况来看,对于“按月数”也只是聂根据“国五条”相关政策和发改委文件等做的推断。
      
      贾康昨天表示,所谓不会超过一年,只是语意上的顺延,字面理解按月数即表示一年之内。此外,他表示是从研究者的角度、从个人建议角度,认为首套商品房不应被覆盖,房产税的推进过程,应该是渐进式的过程,他认为房产税的推进,应该考虑学者的这个建议。
      
      近日,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建议房产税应该有“起征点”,超过一定面积才征房产税,不能增加一般消费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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