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三年 商业银行重返债市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财经网 2010-10-28 09:35
日前,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0]9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发布意味着商业银行在时隔十三年之后将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
1997年夏天,《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停止了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债市的交易;13年后,证监会、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手为上市商业银行回归交易所债市打开大门。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相关工作。三部门就上市商业银行在交易所交易债券的交易系统、交易债种、后台结算及三部门间的监管合作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形成了试点方案。
笔者认为,《通知》的发布,对交易所债市以及未来上市公司直接融资,都有重要意义。
首先,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从事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交易,有利于拓宽直接融资的渠道,扩大债券融资的规模。商业银行则由于央行一再释放流动性,资金非常充裕,急需较为优质的资金投资项目。
债券与贷款相比有一个天然优点,就是债权人分散、共同承担风险,这有利于商业银行分散债权风险。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上市公司普遍是国内较为优秀的企业,违约风险相对较低。
一方是较大的资金需求,另一方是充裕的资金供给,这为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可以预见的是,在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时候,上市公司的债券发行将会大扩容。
其次,《通知》是对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利好,有利于其长期发展和各品种债券流动性利差的减少。截至2010年9月31日,银行间债券托管量18.75万亿元,交易所债券托管量仅0.27万亿元,两个市场实力相差非常悬殊。
对于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市场普遍关注的是两个市场收益率曲线的统一。长期以来,由于交易所债券市场没有商业银行的参与,债券流动性极低,即使是跨市场发行的国债,交易所市场收益率也比银行间市场收益率高出一截。
因此,市场普遍预期随着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的流动性将会得到提高,债券流动性利差会逐渐减少并与银行间市场收益率接轨,最终形成统一的中国债券收益率曲线。
13年前,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保障金融业的稳定运行,相关部门决定停止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交易活动。13年后重开交易所大门,是否还有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之虞?
业内人士称,根据通知,商业银行只能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不能开展回购,这将避免银行信贷资金变相进入股市的可能。
另外,通过技术上的安排,不存在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的可能。证券交易所向相关商业银行提供的是债券专用席位,相关商业银行在其债券专用席位内,只能使用本银行账户从事债券交易,不能买卖股票,这就堵住了商业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的通道。
《通知》指出,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试点期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现行规则办理。
对于试点启动后新发行的债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双方关于跨市场债券品种的转托管业务协议,办理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债券跨市场双向转托管业务。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适应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的要求,有利于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相互补充的优势,优化其资产配置。下一阶段,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总结试点经验,继续推进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债券市场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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