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标准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第一财经 2010-11-09 15:57
北京市政府网站11月9日发布新闻稿称,有关负责人8日透露,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方可获得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
新闻稿称,北京落实《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则制定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称,北京市实施细则中的“人均住房面积”将采纳市统计局计算的2009年数据,初定不会超过30平方米。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11月2日发布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