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庆今起开征房产税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北京日报 2011-01-28 17:43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昨晚,上海、重庆两地作为试点城市分别发布消息,作为试点,两城市从今日开始正式征收房产税。其中上海市试点税率为0.4%至0.6%,重庆税率为0.5%到1.2%。被视为房地产市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房产税终于落下。
在昨晚公布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中规定,上海自今日起,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上海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住房的,都要征收房产税。
在税收减免方面,上海市规定,该市居民家庭在该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适用税率方面,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在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在昨晚8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介绍,重庆房产税征税对象是独栋别墅和高档公寓,以及在渝无工作、无户口、无投资人员购买的第二套房。
重庆地区的房地产征税税率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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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带来哪些影响
专家认为,房产税开征对于房价影响有限,但对于未来税制改革,特别是建设有效拉近贫富差距的税制体系影响深远。
对房价影响几何?
由于房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具有积极作用,房产税一度被市场人士认为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杀手锏”,希望它能对遏制高房价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表示,作为一种与房地产市场关系密切的税种,从短期来看,房产税的出台自然对房地产市场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能对高涨的房地产价格起到威慑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在于供求关系和后市预期,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一剑封喉”,楼市调控仍需继续打“组合拳”。
房产税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投资需求。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房产税的推出将使房屋持有者考虑持有成本,房地产投资收益增加了不确定性,这会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关系产生微妙影响。
“有了房产税制度,房价只有涨幅超过了房屋的持有成本,才能有收益,因此能促使投资者权衡投资收益。”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
但从中长期来看,房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可能比较有限。房价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房产税的出台也不太可能导致房价出现大幅下降。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称,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了住房价格,房产税改革只是对税金进行调整,不足以对房价造成巨大影响。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指出,对于房地产市场和房价来说,影响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如供求关系、贷款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的关系等等。房产税只是一种税收手段,虽然它会增加房产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不要指望房产税的恢复征收会对房价产生“一剑封喉”的作用。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取决于最终税率。但从目前来看,上海和重庆出台的方案并不是十分严格,因此在需求没有大幅减少的情况下,目前出台的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幅度很有限。
能否调节收入分配?
“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房产税的开征是十分有价值的,它体现了税收参与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随着个人住房拥有率的不断提高以及房价的快速上升,房产投资或投机已成为一部分人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
据介绍,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住房征收房产税,而通行做法中最突出的就是把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不过,业内人士强调,房产税不能增加普通购房者的成本。“享有适当的住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一个家庭拥有一定面积、套数之内的房产是合理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征收住房保有环节税,应该采取累进税率,在起点税率较低的情况下,面积越大、套数越多,税率就越高,持有成本也相应越高。一般来说,世界各国房产税率大多不超过1%。如果是首套房、中小户型就应该免征房产税,或者以极低的税率征收,不增加普通百姓的居住支出。
有专家预计,短期内会有一批城市陆续加入房产税试点行列,各地方将陆续有政策跟进,掀起新一轮税制改革。
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就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什么是房产税?
答:房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由于房产税开征时,我国尚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个人拥有住房的情况极少,而且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因此,《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即个人自住住房,以下简称个人住房)免税。房产税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
问:为什么要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居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房地产也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要求,有必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这种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对居民住房消费进行正确引导。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问:为什么要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答:鉴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我国目前对个人住房普遍征税的条件尚不成熟。对个人住房征税需要在制度设计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为不断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房产税改革,有必要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问: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暂行条例》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由国务院制定的。房产税制度也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这为部分城市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这项改革稳步进行,并为逐步在全国推开这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积累经验。
问:房产税改革试点征收的房产税收入将如何使用?
答: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问:房产税改革下一步有何打算?
答:试点开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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