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楼市调控细则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1-02-09 09:41
1日,上海出台落实“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提出限购、限贷、推进房产税试点等9条措施,多管齐下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并确定今年一季度公布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
在限购方面,上海这次出台的《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月1日起,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上海此次对使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利率要求均有明显提高。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